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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观察

专利案胜诉!宁德时代获赔4157万元

佚名2024-05-24
近日,中创新航发布公告称,于5月17日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要求中创新航、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下称中航锂电洛阳公司)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专利的行为,涉诉专利为“防爆装置”。 法院同时要求两家公司赔偿宁德时代经济损失以及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4157万元。

近日,中创新航发布公告称,于5月17日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要求中创新航、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下称中航锂电洛阳公司)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专利的行为,涉诉专利为“防爆装置”。

法院同时要求两家公司赔偿宁德时代经济损失以及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4157万元。

此前,宁德时代就该项专利侵权向中创新航索赔3.66亿元,是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系列专利诉讼中索赔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件。

针对上述判决,中创新航称,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其已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结构设计,不存在判决中提及的停止使用、销售等侵害涉诉专利的行为。中创新航同时披露,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同时,涉诉专利的有效性尚处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法院的审理中。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审查专利权是否应该被授权以及具体的授权范围,专利侵权的被告方如果申请专利无效成功,原有的专利权诉讼就失去了基础。上述裁决成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重要依据。

当前,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暂未就上述判决结果作进一步回应。

宁德时代自2021年7月起陆续针对中创新航提起五项专利诉讼,索赔总额高达6.17亿元。截至目前,该五项专利侵权诉讼中,宁德时代败诉两项、胜诉两项,另有一项诉讼尚未一审宣判。

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同为中国动力电池行业龙头。公开资料显示,去年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占率达43.11%,稳居第一;中创新航市占率为8.49%,排名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