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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广东发布电化学电站消防标准

佚名2024-10-14
9月30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了《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9月30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了《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额定功率为500kW且额定能量为500kW·h及以上的固定式电化学储能电站。


以独立储能电站形式建设、额定功率为500kW以下或额定能量为500kW·h以下的固定式电化学储能电站,其消防安全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电化学储能电站可按生产类场所进行建筑消防设计:

1.铅酸、铅炭电池厂房和液流电池厂房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

2.锂离子、钠离子电池厂房的电池室火灾危险性类别参照乙类;

3.逆变升压室等配套及辅助用房火灾危险性参照丁类;

4.用于安装储能变压器、开关柜的预制舱(柜)和建筑,火灾危险性类别及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 等的有关规定。



总平面布局








































电化学储能电站的位置、防火间距等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1.不应设置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

2.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

3.储能预制舱区域应集中布置,并与其他功能区域分开;

4.蒸汽管道、热力管道、天然气管道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管道不应穿过站区。

5.不应设置在燃气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的保护范围内,且不宜设置在燃气输配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控制范围内。


锂离子、钠离子电池预制舱(柜)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

1.步入式的长边端不应小于3m, 短边端不应小于4m;

2.非步入式的长边和短边端均不应小于3m。

注:当采用防火墙分隔时,防火间距不作要求。防火墙长度和高度应 超出预制舱外廓不小于1m。



建筑与结构








































锂离子、钠离子电池厂房应独立布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锂离子、钠离子电池厂房高度、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图片 1.png

电池厂房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铅酸/铅炭电池预制舱宜单层布置,确有困难时,不应超过两层布置,上层每个电池预制舱应设置独立的支撑结构。



消防设施








































钠硫电池室应配置砂池,锂电池室宜配置砂池。单个砂池容量不应小于1m³,最大保护距离为30m。


当市政给水管网或外部给水管网不满足文件要求时,,电化学储能电站内应设置消防水池。



消防安全管理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建立健全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及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为电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领导消防安全工作。单位所属各部门行政第一责任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所属部门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公告原文如下: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公开征求《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切实防范化解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消防救援总队结合我省消防工作实际,起草了广东省地方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xfzd_fhjdc@gd.gov.cn。

2.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邮编:51064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附件: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