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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锂离子电池安全存储!应急管理部发布《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佚名2022-11-25
11月24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11月24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

第十一条  轻工行业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七)锂离子电池储存仓库未设置火灾探测报警装置、自动灭火系统、通风设施或者故障电池隔离装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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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我部组织起草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yjbzfs@163.com。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4,联系电话:010-8393380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
附件: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应急管理部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