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事关移动电源最新标准与认证工作
近日,深圳产业质量提升“灵渠”计划启动 ,计划将聚焦深圳重点产业,以需求及问题为双导向实现“小切口大变化”,综合施策推动产业质量提升。 “灵渠”计划包括“虎啸”行动和“鹰扬”行动两项行动。其中,“虎啸”行动是以深圳移动电源产业集群为试点,以解决产品质量问题为导向,从产品、企业、产业自下而上,进行整治规范。 该行动计划至今年12月底,达到深圳本土生产的移动电源产品抽检合格率90%以上,形成10个以上移动电源知名品牌。 以下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移动电源产品质量监管与认证工作的“一问一答”。 问题 1.移动电源应执行什么标准,哪里能获取到相关标准? 答:移动电源指质量不超过18kg,包含锂离子电池和/或电池组,具有交直流输入/输出的可移动式电源。 移动电源适用的标准包括GB 4943.1、GB 31241、GB/T 35590等,其中移动电源 CCC 认证将采用 GB 4943.1-2022、GB 31241-2022开展 CCC 认证。由于移动电源产品处于 CCC 产品认证的准备期及产品标准切换的换过渡期,执行的产品标准可参考下表: 获取网站: 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index 问题 2.移动电源应该怎样标注执行标准? 答:目前,绝大多数移动电源生产企业一般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注其自身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推荐性标准 GB/T 35590-2017,其中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应低于 GB 4943.1、GB 31241 的要求。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后,部分企业可能会选择在产品本体或外包装上直接标准GB 4943.1-2022、GB 31241-2022。 问题 3.生产企业采购锂离子电池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123年第10 号,见附件)的有关规定,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纳入 CCC 认证范围,自 2023 年 8月 1 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新纳入产品 CCC 认证委托,CCC认证的过渡期至 2024 年 8 月 1 日;锂电池 CCC 认证的依据标准为 GB 31241-2022,同时该标准将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强制实施。 建议生产企业: (1)在现阶段尽快导入 GB 31241 标准体系,尤其在采购环节、来料检验环节加强管理。 (2)如果在过渡期内采购的是暂未获得 CCC 认证的锂离子电池,建议要求锂离子电池供应商提供原材料清单、规格书、符合 GB31241 标准的检测报告等。 (3)加强来料检查和来料检验,也可委托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委托测试。 问题 4.移动电源外壳防火测试不通过,需要注意什么? 答:定制采购外壳的时候,需要定制符合 GB4943.1 或 UL94或 GB/T5169.16 等标准 V-0 阻燃要求的外壳;如果工厂自制外壳,需要在原材料里增加足够的阻燃剂,并按相关标准进行测试验证。最好对定制采购、试制的外壳样板送实验室检验,满足阻燃等级要求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如果外壳是由多种材料构成的,每种材料都必须满足 V-0 的阻燃等级要求。 问题 5.移动电源热滥用测试不通过,需要注意什么? 答:热滥用测试是将移动电源的内部电池置于 130℃的高温环境中放置 30min,看电池是否在该环境温度下会发生起火、爆炸。所以需要注意电池是否能承受住 130℃的高温,尤其是内部电解液,如果电解液在该温度下发生分解,产生大量气体,电池会迅速鼓包,破裂,极易发生起火。 生产企业应从采购环节就避免锂电池的质量问题,具体见问题 3 回答。 问题 6.移动电源输出容量不达标,需要怎么整改? 答:(1)需要掌握内部锂电池的实际容量,在掌握的基础上进行标注,不能仅依靠电池的宣称、标称进行标注,避免不贴近实际出现虚标; (2)要优化移动电源的保护电路,减少移动电源工作中过热产生的能量损耗; (3)整机生产出来后需测试实际容量值,并考虑长时间放置或充放电损耗,在掌握了大量的实际数据后标注一个相对保守的容量值,因为标准要求的是产品实测容量要标注容量。 问题 7.移动电源整机转换效率达不到 80%,要怎么办? 答:转换效率=整机输出能量/内部电池组的能量。 整机生产出来后,需要对整机转换效率进行摸底。如果能确保整机转换效率在 80%以上,可不在产品上标注转换效率值;若不能确保整机转换效率在 80%以上,可根据实际转换效率在产品或外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注一个相对保险的转换效率值,确保实测值能大于该标注值。 问题 8.移动电源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CCC 认证? 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3 年第 10 号)的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移动电源产品 CCC 认证委托,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和附件中列明的适用标准开展认证工作。 自 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 CCC 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移动电源 CCC 检测实验室名录,预计在 6 月份进行公告。 问题 9.储能电源需要做 CCC 认证吗? 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3 年第 10 号)的附件界定表,质量不超过 18kg 的移动式储能电源,需要进行 CCC 认证。 问题 10.已获得移动电源 CQC 自愿性认证可以转 CCC 认证吗? 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3 年第 10 号) 第四条“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的规定,后期应该补充差异性测试后即可将原来的自愿性认证报告转为强制性认证报告。 问题 11.移动电源申请 CCC 认证,工厂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申请人应具有法人地位,并承诺在认证过程中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应提交资料包括: (1)认证申请书;注册证明;产品描述报告;关键件清单;工厂调查表、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清单;生产工艺流程图等; (2)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不是同一组织时,比如 ODM、OEM,应提交不同组织之间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3)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机构)申请产品认证的,应当与受委托人订立认证、检测、检查和跟踪检查等事项的合同,受委托人应当同时向认证机构提交委托书、委托合同的副本和其他相关合同的副本。 注:规范填写申请书 (1)认证证书有中文和英文两种版本,可根据需要选择。 (2)通常一个单元填写一份申请书。申请人应掌握单元的划分原则或规定(按实施规则要求); (3)申请多功能产品应以产品的主要功能的检测标准来确定产品的类别; (4)申请书中的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名称应填写法人名称,申请人、制造商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一致。生产厂的地址与营业执照不同时,应加以说明。 问题 12.申请 CCC 认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哪里咨询? 答:企业可向有国家认可资质的专业机构咨询。 如:认证流程、政策及要求,可咨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分中心(联系人:认证工程师 王雅斌13428965918,0755-82889188-8111); 有关产品测试、型式试验等问题,可咨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联系人:毛智仁,18126521959,0755-86009898-31309)。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3 年第 10 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 号)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以及电信终端产品配套用电源适配器/充电器(以下统称新纳入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2023 年8 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新纳入产品CCC 认证委托,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和附件中列明的适用标准开展认证工作;自2024 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新纳入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名录另行公告。 二、对新纳入产品的CCC认证范围界定详见附件。其中,对于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现阶段先行对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开展CCC认证;对于其他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开展CCC认证。 三、鉴于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月1日强制实施,为降低企业获证成本,指定认证机构按照该标准开展相关产品CCC认证工作。 四、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 附件:新纳入产品CCC认证范围界定 市场监管总局 2023 年3月14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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