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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海关监管货物被法院拍卖后还需要缴纳关税吗?

佚名2024-03-19
案情简介 A企业位于保税区内,因无法履行法院判决,其名下的保税货物和办公设备等资产被法院拍卖,在拍卖过程中,法院在执行款中向海关支付了第一笔300万的关税,后海关函告法院,称A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保税货物、物品涉及国家进口环节税款共2亿多,请法院协助拨付。后来海关在未向A企业下发缴款通知书的情况下,陆续放行拍卖货物,法院将全部货物拍卖后,优先支付了相关评估费用、执行费用和支付部分工人工作后,剩余余款约180万元交给了公司管理人。 法院裁定A公司破产后,海关认为A公司未缴清进口税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1亿3千8百多万元。

案情简介

A企业位于保税区内,因无法履行法院判决,其名下的保税货物和办公设备等资产被法院拍卖,在拍卖过程中,法院在执行款中向海关支付了第一笔300万的关税,后海关函告法院,称A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保税货物、物品涉及国家进口环节税款共2亿多,请法院协助拨付。后来海关在未向A企业下发缴款通知书的情况下,陆续放行拍卖货物,法院将全部货物拍卖后,优先支付了相关评估费用、执行费用和支付部分工人工作后,剩余余款约180万元交给了公司管理人。

法院裁定A公司破产后,海关认为A公司未缴清进口税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1亿3千8百多万元。

1、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海关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处理海关监管货物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办结海关手续。据此,海关监管货物经司法拍卖后并不免除当事人办理海关手续的义务。涉案保税货物经司法拍卖进入境内非保税区,应缴纳进口税款。另根据《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由海关依法征收。同时法院也认为因为海关没有对放行的保税物料具体品目、数量进行详细的统计,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法院无法支持其提出的1亿3千8百多万元税款的主张。法院认为之前已经向海关拨付的300万元货款可以涵盖之前的监管设备的关税税额。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海关的诉讼请求。

2、律师提醒

本案法院最后没有支持海关的诉求,是因为海关没有充分举证,因此承担了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而不是因为被免除应当办结海关手续及缴纳相应税款的责任。企业对于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应当及时缴纳,否则海关可以依法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应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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