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电池行业贸易及法律服务简讯(2024年月8月下半月讯)
由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整理的《电池行业贸易及法律服务简讯》每半月发行一刊,简讯包含知识产权信息、进出口贸易政策及合规信息及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信息,以下是2024年8月下半月重点资讯。
本期要点
【知识产权】
➣恩捷股份披露四起针对金力股份的诉讼,累计索赔2.6亿元
【进出口贸易政策及合规信息】
重点案件跟踪——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案
【美国】
●美国商务部面向学术机构发布出口管制合规资源
●威尔逊中心发布报告评估美中墨经贸关系
●美国财政部发布制裁名单
●中美金融工作组举行第五次会议
【欧盟】
●欧盟酝酿对外投资限制措施
●中企积极应对欧盟生物柴油关税
【其他】
●加拿大将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加征100%关税
●WTO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
●阿联酋与摩洛哥敲定CEPA协议条款
●加拿大考虑更新出口管制和贸易措施
●英国将于2025年提出立法建议用以规范ESG评估者
●俄政府将汽油出口禁令延长至年底
●沙特宣布新投资法
●澳大利亚企业加大对巴西锂开发力度
【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信息】
●美国通报了1项乘员碰撞保护装置相关措施
●美国通报了1项关于某些化学物质(24-1.5e)的重要新用途规则
01知识产权
恩捷股份披露四起针对金力股份的诉讼,累计索赔2.6亿元
2024年8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恩捷股份发布了2024年度半年报,披露了恩捷股份与竞争对手河北金力股份之间专利诉讼的最新情况。
在诉讼事项披露中,恩捷股份披露了有四起针对金力股份的诉讼,累计索赔2.6亿元,其中有两起案件已经撤诉,剩余2.1亿元的案件正在审理之中。与之相对,金力股份对恩捷股份的起诉共有两起案件,合计索赔1.49亿元,当前进展已推进至庭前会议阶段。
02进出口贸易政策及合规信息
重点案件跟踪——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案
(一)案件重点回顾
2023年9月13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作“盟情咨文”演讲时,宣布对中国电动车发起反补贴调查。2022年12月,欧盟通过《关于扭曲欧盟内部市场的外国政府补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7月10日《条例》正式生效。两个月后,欧委会正式宣布对中国电动车发起反补贴调查。欧委会通过《条例》在此前《反倾销协议》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的基础上再张开欧委会审查权限的触手。区别于此前“双反”,《条例》在补贴总金额等方面上再设触发审查条件,在非倾销、非禁止补贴规定范畴上再做延伸,并因《条例回溯性,欧委会的审查可追溯至条例生效前五年。
2024年4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最新版关于所谓“中国市场扭曲”的报告,这是继2017年关于“中国市场扭曲”报告的最新版本,长达700余页。报告主要结论包括:中国在诸多领域贯穿“市场扭曲”政策,如宏观计划制度和扶持国企等;实行生产要素“扭曲”,如对土地、原材料、劳动力等的“歧视性”分配和获取等等。所谓“严重扭曲”问题的研究报告,实际上是在尝试使用不同于世贸组织协议所允许的倾销计算方法判定中国出口企业的倾销幅度。
2024年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表声明称,在原有10%普通进口关税之上,拟从7月4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将对比亚迪、吉利汽车和上汽集团分别加征17.4%、20%和38.1%的关税。合作但未被抽样的中国生产商将被征收20.8%的加权平均关税,未合作的公司税率为37.6%。其他参与调查但未被抽样的中国生产商包括爱驰、江淮、宝马、奇瑞、一汽、长安、东风、长城、零跑、南京金龙、蔚来、特斯拉和小鹏等。特斯拉在上海拥有一座超级工厂,在“提出有理有据的请求”后,可能会“在最终阶段获得单独计算的关税税率”。
2024年7月4日,欧盟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决定自5日起,对自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最长期限为4个月。其中上汽集团被征收37.6%,吉利和比亚迪将分别被征收19.9%和17.4%的关税,其他企业最高可达37.6%。在此期间,欧盟成员国将通过投票来决定最终的反补贴措施,如获通过,欧盟将对中国电动汽车正式征收为期5年的反补贴税。此次生效的临时税率与6月12日预先披露的税率相比,根据相关方对计算准确性提出的意见,略有下调。
2024年8月9日,为维护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权益和全球绿色转型合作,中国将欧盟电动汽车临时反补贴措施诉诸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认为欧盟初裁中的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基础,严重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损害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大局。中方敦促欧盟立即纠正错误做法,共同维护中欧经贸合作和电动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同日,总部在布鲁塞尔的欧盟中国商会发表声明呼吁中欧妥善解决电动汽车贸易摩擦。声明称:“自7月5日欧方对进口中国电动汽车加征临时反补贴税以来,欧盟中国商会密切关注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案进展,欢迎中欧双方举行的多轮技术磋商,呼吁双方通过对话磋商解决电动汽车贸易摩擦,达成合作性而非保护主义的解决方案,避免局势升级。商会重申,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高额关税将会严重阻碍欧洲实现气候目标、提升产业竞争力和中欧汽车产业链合作。”
2024年8月20日,欧委会预披露了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终裁措施建议,如通过的话,将对中国及欧盟等在华生产的纯电动汽车17%至最高36.3%的反补贴税,对在华生产的特斯拉电动汽车征收9%的反补贴税,为期五年。相关具体税率如下:
特斯拉:9%
比亚迪:17%
吉利:19.3%
上汽:36.3%
其他合作公司:21.3%
所有不合作公司:36.3%
欧委会称,经过重新计算后,终裁税率与此前宣布的临时关税税率有所调整:对比亚迪公司征收税率由17.4%降至17%;吉利公司税率则从20%降至19.3%;其他17家与欧盟调查合作的公司税率从20.8%提高到21.3%;不合作公司将面临36.3%的最高税率。
接下来,欧委会将征求欧盟成员国意见,最终提案将于10月由欧盟27个成员国投票表决后写入法律,为期五年。如果有代表欧盟65%人口的15国投票反对,则可以推翻提案。
(二)欧盟关税未能阻止中国车企销量上升
据彭博社8月15日报道,尽管面对竞争加剧和欧盟推进关税措施的影响,但小鹏、吉利、小米等中国汽车制造商,仍表现出了强劲的增长态势。据彭博行业研究BI(Bloomberg Intelligence)显示,小米汽车的销售额预计将在2024年达到270亿元人民币,销量将达到10万—12万辆。该研究称:“中国蓬勃发展的电动汽车市场可能成为小米未来几年的主要增长引擎。”而针对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最高48%的关税额度,吉利等中国电动汽车制造商则正通过与欧洲国家或贸易伙伴进行合作生产的模式以规避关税。BI指出,吉利上半年盈利则可能因产品组合改善而大幅增长,其出货量和出口量都迎来激增。未来,面向海外市场,其子公司极氪寻求在欧洲生产的生产,则有望帮助其避免欧盟关税实现进一步销量上升。在对小鹏汽车的销量评价中,BI则认为SUV车型可能引领小鹏的销量增长,但在汽车毛利润低迷的情况下,为大众汽车提供的技术服务收入可能是其主要盈利驱动力。
咨询公司艾睿铂(Alix Partners)在其最新发布的《2024年全球汽车展望》报告中明确指出,随着中国汽车品牌的持续崛起和全球市场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今年中国汽车品牌预计将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21%,且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海外市场对中国汽车产品的高度认可与需求激增。报告还预测,到2030年,中国汽车品牌在全球市场的份额将进一步提升至33%,成为全球汽车行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市场研究公司Rho Motion也在近日发布报告显示,7月全球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销量同比增长21%至135万辆。其中,中国市场的电动汽车销量达到88万辆,增长幅度超过三成。该公司数据经理查尔斯·莱斯特(Charles Lester)表示,尽管面临关税等挑战,中国电动汽车制造商依然展现出了强大的竞争力和市场适应能力。
(三)多方回应
欧盟中国商会发声反对
8月20日,欧盟中国商会在《关于欧委会预披露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措施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中称,对欧委会这一贸易保护主义做法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欧洲汽车产业界发展和欧方报告均显示,没有充足证据显示中国新能源汽车对欧盟市场造成实质性损害,而欧方基于‘损害威胁’而强行推行贸易措施的做法有违WTO相关原则,这是产业界所无法接受的。”欧盟中国商会在上述《声明》中表示。
欧盟中国商会强调,中国制造电动汽车的优势不是基于补贴,而是基于产业规模、整体供应链优势及市场激烈竞争。欧委会不公平地利用贸易工具阻碍电动汽车自由贸易,这种保护主义做法只会伤害欧洲汽车产业自身的韧性,冲击公平竞争环境和欧盟自身绿色转型,并加剧中欧贸易紧张,向全球合作和绿色发展发出极其错误的信号。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坚决反对欧盟委员会对华电动汽车加征高额关税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表示,欧委会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高额反补贴税,给中国企业在欧经营及赴欧投资带来极大风险和不确定性,损害了中国企业在欧经营和赴欧投资的信心,将对带动欧盟汽车产业发展、增加欧盟当地就业机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不利影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希望欧方从中欧产业合作大局出发,坚持对话合作,共同维护中欧乃至全球汽车产业发展营造公平、非歧视、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共同维护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商务部回应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披露
8月20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此表示,中方多次指出,欧方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预设结论,在调查各环节的做法均违背其承诺的“客观、公正、非歧视、透明”原则,也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是以“公平竞争”为名行“不公平竞争”之实。
在本案调查过程中,中国政府和中国业界通过提交答卷、书面评论、听证会陈述意见等各种方式,提供了数万页的法律文件和证据材料,全面、深入地就欧方不合理、不合规做法进行抗辩,并指出欧方对中国电动汽车设限将扰乱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损害欧盟消费者利益,破坏欧盟自身绿色转型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大局。
欧方此次公布的终裁披露并未充分吸纳中方意见,仍坚持错误做法,裁出高额税率,还利用抽样区别对待中国不同类型企业,扭曲调查结果。该终裁披露是基于欧方单方认定的“事实”,而非双方共同认可的事实,中方对此坚决反对、高度关切。
6月底以来,中欧双方基于事实和规则,就本案开展了十余轮技术磋商。中方一直本着最大诚意,致力于通过对话磋商与欧方妥善处理贸易争端,希望欧方切实与中方相向而行,本着理性、务实的态度,加快探讨妥善解决方案,用实际行动避免贸易摩擦升级。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捍卫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外交部回应欧盟发布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披露
8月21日,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记者提问:欧盟委员会昨天表示,计划对中国电动汽车实施最高达36%的关税,并表示愿意听取中国提出的解决方案。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毛宁:昨天商务部发言人已经就此阐明了中方的严正立场,中国产业界和商协会也发声表示坚决反对。我想强调的是,这起调查是典型的保护主义和政治主导行为,无视客观事实,罔顾世贸规则,违背历史潮流,损害欧盟绿色转型进程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只会损人害己。我们敦促欧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停止将经贸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武器化,切实拿出诚意,同中方相向而行,加快探讨妥善解决方案,避免贸易摩擦升级,避免影响中欧之间的互信与合作。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捍卫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四)发展形势研判
1.欧盟仍有合作诉求
近年来,中国自有电动汽车品牌在欧洲市场份额大幅增长,从2019年占比0.4%增长到2023年的7.9%;预计到2027年,比亚迪、名爵等中国自有品牌电动汽车将占欧洲电动汽车市场的20%。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的主要诉求是遏制这一趋势,保护欧盟汽车产业的发展和相关就业机会,为欧盟汽车产业增强在电动化和智能化方面的国际竞争力、进而保持欧盟在汽车产业的领先地位争取时间。同时,欧盟仍希望与中国汽车产业保持合作,包括雷诺旗下的达西亚和大众、宝马在内的欧洲企业占据了中国制造并出口到欧盟的电动汽车的较大份额,也希望继续在中国生产电动汽车,分享中国电动汽车快速发展过程中带来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规模经济等红利。鉴此,欧盟在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方面将比美国更加谨慎。
2.欧盟内部存在分歧
“双反”调查由法国为首推进,数据显示在法国2023年第一季度的电动汽车购车补贴中,约有40%流向中国企业的产品;法国汽车品牌在中国市场的影响力已经非常弱,即便中国进行对等反制,让法国汽车品牌失去中国市场,对法国品牌来说也可以承受。德国等反对加征关税的一方则提出,欧盟对华征收临时反补贴税不仅无法解决欧洲汽车工业面临的挑战,贸易保护主义还势必引发“以关税回应关税,以孤立取代合作”的连锁反应,欧洲消费者和绿色转型进程将是最大输家。匈牙利、瑞典的政商界人士也指出,征税并非提升欧洲汽车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正是中国新能源车企与欧洲同行开展合作,促进了产业创新与发展。作为非欧盟成员国,挪威是目前欧洲新能源车销售占比最高的国家之一,该国多位官员表示挪威不会效仿欧盟加税。
3.成员立场分歧依旧
据法国广播公司2024年7月15日报道,欧盟委员会正在以“咨询性”投票的形式征询欧盟各国政府对向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的意见,若有15个或以上的多数成员国,且这些国家的人口达到欧盟总人口的65%,在最终投票中投反对票,欧盟就无法实施这一争议性措施。综合多家外媒报道,意大利、西班牙表示赞同,德国、奥地利、瑞典等国选择弃权。此前,法国表示支持,匈牙利表示反对。尽管此次投票不具有约束力,但各成员国当前的立场表态文件可能会影响欧盟委员会的最终结论。7月16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赵永升表示,欧盟各国立场并无太大变化,想要阻止欧盟正式实施加征关税的挑战不小。
4.政治风向影响选择
当地时间7月18日,欧洲议会对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成功连任。虽然感谢绿党支持,但其一贯的亲美反华作风给欧盟对华新能源车加征关税的最终决定蒙上阴影。随着特朗普再次当选美国总统可能性的增加,支持全球化、多边主义的贸易伙伴之间即将再次面临贸易保护主义的冲击。对华新能源车加征关税将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政策的选择,也是对未来国际贸易关系走向的重要表态。
5.中欧仍存协商空间
英国广播公司(BBC)称,欧盟宣布加征关税是在美国于2024年5月宣布提高对中国电动汽车关税至100%这一大胆的举动后,对比美国,欧盟加征关税的节奏并不快。一方面是因为美国把对华贸易当作“国家安全”问题,欧盟则当作纯粹的贸易问题;另一方面,政治撕裂的美国对中国态度却出奇的一致,而欧盟内部在对华关系上却分歧严重,尤其是英国脱欧后主导欧盟的德法两国。这些不同给了中欧协商的空间。德国基尔世界经济研究所贸易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欣茨在接受德国公共广播联盟采访时表示,中方7月10日宣布的关于欧盟对华反补贴调查是否构成贸易壁垒的调查,实际上是一种降温。欣茨称,中国启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定的调查是其正当权利,表明中国在按照WTO的规则行事;中国目前宣布的反制措施可能会对一些欧洲公司产生影响,但并未针对更为关键的行业,这表明中国有谈判意愿。
比如奥地利联邦劳动和经济部长科赫直言,奥地利作为一个出口导向型国家,若遭到相关“报复”,将损失惨重,因此中国和欧盟委员会之间的对话必须继续进行,必须集中寻求解决方案,以确保公平竞争,防止保护主义螺旋式上升。据西班牙埃菲社报道,尽管西班牙同意加征临时反补贴税,但作为欧盟的主要猪肉产品出口国,该国的农业、渔业和食品大臣普拉纳斯对中国对欧盟的猪肉反倾销调查表示担忧。他表示,“从商业角度来看,这一问题与电动汽车临时关税有关”,他希望“找到建设性解决方案,消除对猪肉征收关税的可能性”。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院长(欧方)、市场营销学教授多米尼克·特平(Dominque Turpin)7月14日在《南华早报》撰文称,北京现在发出的支持商业的信号将有助于应对与欧洲艰难的电动汽车谈判,中国继续与世界其它国家保持强劲、开放的经济互动符合所有人的利益。特平预测,受地缘政治形式影响,中国与欧盟关于电动汽车的谈判将经过多次波折才能最终确定结果。如果找不到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中欧之间的电动汽车争端可能会使WTO的作用受到前所未有的审视和压力。
(五)下一步应对建议
1.政府层面要商谈和反制两手抓
一方面与欧盟委员会开展谈判,检视补贴政策,争取降低甚至取消关税,必要时寻求世贸组织的支持。商务部等部委可就中国各级政府为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提供的直接补贴、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等政策性支持,与欧盟委员会展开谈判,对表双方各自对电动汽车行业提供的补贴,就调整乃至取消部分补贴进行磋商。对内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配套支持力度,鼓励电动汽车产业链开展分工创新,同步清理不当的产品购置补贴。另一方面,可做好针锋相对的反制准备。对征税的积极推动者精准回击,细分欧盟商品门类,如根据产地、碳排放标准、补贴方式、所含化学物质等各标准对分类,就特定欧盟产品加征关税,实现精准反制。
2.企业层面应做好多元化应对策略
首先是积极作为,行业龙头应挺身而出、坚持抗辩,中小企业配合商业协会和商务部门工作,四体联动团结一致。其次在欧洲本土设立生产工厂和服务基地,从而规避高关税;或者布局亚非拉,适当投资到与欧盟达成自贸协定或的国家和地区,可获得低关税甚至零关税对欧出口待遇。考虑到欧盟日益严苛的保护主义和以政治眼光看待中国电动车对欧出口,企业还可加强针对第三方市场,尤其是东南亚、拉美和非洲市场的开拓,与我国其他相关上下游产业链合作,长远来看这是车企出海的必要操作。
(1)充分利用程序中的评议机会
根据欧盟反补贴调查程序,作出最终裁决披露后,应诉企业可在10天内提交法律评议。建议涉案企业严格按照欧盟反补贴调查程序规定的时限,积极提交法律评议,并配合后续调查程序。初裁结论不利,涉案企业还可以通过价格承诺的方式换取免于征税。欧盟委员会调查公告所列的核心指控是中国进口导致实质损害威胁,需要满足存在损害威胁、损害威胁由受补贴的中国出口所致。欧盟针对损害威胁提供了一系列对产业影响的评估标准,大概率由中国汽车出口在欧盟市场占有率快速上升和欧洲传统汽车制造商向电动汽车转型过慢造成该产业疲软、贸易收入及工作岗位锐减等方面构成,但没有一项标准有决定性指导意义,且调查机构在这方面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往往对相关条款进行对己方有利的解释。中国车企宜将突破口放在损害威胁与受补贴中国电动汽车进口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上。程序中一般都包含肯定测试(是否由进口补贴产品造成)和否定测试(是否存在进口补贴产品以外的因素)两个部分,进口中国汽车以外的因素是打破调查论证逻辑链的关键。如企业层面,欧洲车企仍在燃油车领域有足够的利润空间,转型意愿不够强烈。体制层面,欧盟新能源产业政策无法快速贯彻落实。配套层面,欧洲换电站和充电桩均不完善,市场对电车接受程度自然也就不高。环境层面,受区域冲突波及,国际投资更倾向投资欧洲以外新能源车企,如沙特投资蔚来、小马智行等,这些都是导致欧洲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不快的其他因素。
(2)联合欧洲车企寻求最优解
欧盟要求反补贴措施应基于对包括国内产业、使用者和消费者利益在内的各种利益进行整体评估。根据《反补贴条例》第31条“欧盟利益”,欧盟的车企、进口商、相关商会及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均可就反补贴措施是否符合欧盟利益提出意见。中国本土品牌在欧洲市场占比仅7.9%,中国出口到欧盟的电动汽车大部分由欧美汽车厂家的中国工厂生产,主要是特斯拉上海工厂,也包括欧盟厂家,如雷诺在湖北的工厂生产的达契亚春天车型(DaciaSpring)位列欧洲2022年上半年10大畅销车型,宝马中国工厂生产的iX3也同样畅销欧洲。而且如果中国的电动车产量减少,很可能导致向欧盟一二级供应商的采购相应减少;如果没有了“物美价廉”的中国电动车,欧盟消费者的利益同样受损。近年来,中国对欧投资增长较快,也可以尝试团结来自欧盟内部的力量,利用“共同利益条款”,避免被终裁征收反补贴税。
在欧盟作出最终裁决前,我国可积极与欧盟就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进行磋商,敦促欧盟从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以及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大局出发,为中欧电动汽车产业共同发展营造公平且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利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中的国家责任,促使欧盟对华开放而不是封闭电动汽车市场。
一方面,考虑到欧盟内部对此次反补贴调查意见差异较大,应积极争取德国、匈牙利等主要国家的支持,协同发力,最大限度降低反补贴力度。另一方面,中国是欧盟农产品的第三大出口国,且有较大增长潜力;近期空客正在与中国航空公司谈判100架以上的空客订单,而法国正是推动对华电动汽车征税的主要国家。一旦欧盟征收反补贴税,中国可进行反制,特别是针对欧洲的农产品和空客。
在欧盟作出最终裁决后,中国企业还可联合欧盟利益相关方寻求司法救济。根据《欧盟运行条例》第263条规定的程序,如果调查程序中的裁决结果不理想,涉案企业可以寻求司法救济,向欧盟普通法院请求审查欧盟委员会行为的合法性;对普通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进一步向欧洲法院提出上诉,争取从实体上和程序上纠正偏误。
(3)做好适当调整布局的计划
从中长期看,考虑到美欧对中国电动汽车的壁垒,中国企业可以在海外投资设厂,进一步升级海外供应链布局和规划。推动中国电动车整车、电池及关联核心供应环节加速在欧盟落地,在匈牙利、塞尔维亚等国布局电动汽车产业链。同时利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一带一路”建设创造的有利经贸条件,引导企业积极开拓东南亚、中亚、中东、非洲、南美洲等地区的电动汽车市场,以部分替代欧洲市场。
(4)谨防遭遇反规避调查风险
针对中国车企到第三国转口或在海外投建产能以应对欧盟潜在关税的举措,应当注意是否构成欧盟法上的规避,由此可能面临的“反规避调查”风险。其主要针对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国转口或组装、加工、对产品进行轻微改动以实现海关编码变动,重组销售模式和销售渠道等,尤其是在缺乏除关税考虑以外的其他正当理由及经济理由且仍在享受中国补贴的情况下,欧盟很可能将该行为认定为反规避行为,继而对第三国产品适用反补贴措施。根据欧盟反规避规定,如果零部件价值的60%或以上是从应征税的国家进口的,且组装的附加值不超过25%,则会被认定存在反规避。因此,如果车企只是把零部件运送到欧洲,在当地进行简单组装,增值幅度过低,很可能还会被欧盟认定为规避行为,仍然认定电动汽车原产于中国,照样要征收反补贴税。如果中国车企选择到东南亚、拉美等国市场设厂生产,再出口到欧洲,照样可能引发反规避调查。
【美国】
美国商务部面向学术机构发布出口管制合规资源
当地时间2024年8月14日,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BIS)面向学术界主体发布了新的合规资源,以进一步对学术机构遵守出口管制规定提供指引和支持。基于美国商务部于2022年6月发起的“学术外联倡议(Academic Out reach Initiative)”,本次提供的资料包括:
(1)合规说明:《与学术界有关的自愿自我披露趋势和进出口合规计
划改进》详细介绍了学术机构在过去十年中通常披露的构成违反出口管制的行为。该合规说明还强调了大学可以采取的处理和防止这些违规行为的具体行动,包括加强培训计划和改进内部控制;
(2)资源汇编:《学术机构出口合规资源》提供了关于出口合规工具的综合指南,包括信息和审查资源、BIS特定资源以及近期执法行动案例。BIS称这些工具可帮助学术机构在教授、学生、员工和访客的日常工作中纳入出口管制合规要求,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违规风险。
(来源:出口管制电子期刊)
威尔逊中心发布报告评估美中墨经贸关系
自2017年特朗普上台之后,美国已经连续两届政府在经贸外交领域对中国采取敌对态度,预计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也不大可能发生转变。与中美两国都保持有密切经贸往来的墨西哥正在成为美国政府关注的焦点,近年来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希望敦促墨西哥采取行动,避免墨西哥成为中国商品和投资进入美国市场的通道。
2024年威尔逊中心发布研究报告对中美墨三边经贸关系进行了评估,这篇题为《鼎足之势:墨西哥、美国和中国》的研究报告首先回顾了当代墨西哥与中国的贸易关系及其发展,进而探讨了中国在北美一体化进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并简要梳理了近年来美墨双方针对中国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报告认为,墨西哥虽然面临美国政府的压力,但鉴于中墨经贸关系的巨大利益,墨西哥在对华经贸问题上仍然采取了更务实的态度,并希望在中美两国之间取得平衡。而复杂的美墨关系导致美国政府担心施加压力过大会刺激墨西哥的民族主义反应。为此,报告建议墨西哥和美国为各自的对华政策设定明确的界限并展开协调,同时美国应向墨西哥提供更多激励措施,进而利用2026年USMCA审查来讨论和制定更多的互利政策并加强劳工、环境等相关经贸规则标准的执行。
(来源:WTO快讯)
美国财政部发布制裁名单
当地时间8月15日,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制裁了7家公司、1名个人和7艘船只。这次美方宣称,有一部分人替总部在伊朗、受到伊斯兰革命卫队-圣城旅(IRGC-QF)支持的胡塞武装官员赛义德・贾迈勒(Sa'idal-Jamal)这个网络,向也门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运输来自伊朗的大宗商品,像石油还有液化石油气(LPG)这类东西。除了今天针对Sa'idal-Jamal网络采取的行动之外,OFAC还指出,总部位于中国香港的開興隆環球能源有限公司给黎巴嫩真主党运输了价值几千万美元的伊朗液化石油气,并且把该公司拥有和管理的四艘船认定为被封禁的财产。
以下中国(含中国香港)实体和相关船只已添加到OFAC的SDN列表中:
1、KAI HENG LONG GLOBAL ENERGY LIMITED. (Chinese Traditional: 開興隆環球能源有限公司)
2、FENGSHUN (a.k.a. VENUS 7) (H9ZK) LPG Tanker Eswatini flag; Vessel Registration Identification IMO 9007386; MMSI 374350000 (vessel) [SDGT] (Linked To: KAI HENG LONG GLOBAL ENERGY LIMITED).
3、VICTORIA (S9Z6) LPG Tanker Sao Tome and Principe flag; Vessel Registration Identification IMO 9113379; MMSI 668116259 (vessel) [SDGT] (Linked To: KAI HENG LONG GLOBAL ENERGY LIMITED).
4、LADY LIBERTY (3FTM2) LPG Tanker Sao Tome and Principe flag; Vessel Registration Identification IMO 9005065; MMSI 668116262 (vessel) [SDGT] (Linked To: KAI HENG LONG GLOBAL ENERGY LIMITED).
5、PARVATI (3E3842) LPG Tanker Panama flag; Vessel Registration Identification IMO 8519966; MMSI 352002268 (vessel) [SDGT] (Linked To: KAI HENG LONG GLOBAL ENERGY LIMITED).
总部位于中国香港的開興隆環球能源有限公司是这四艘船的船舶管 理人、运营商和注册船东,这些船舶均运送了伊朗液化石油气。
(来源:美国财政部官网)
中美金融工作组举行第五次会议
2024年8月15—16日,中美金融工作组在上海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和美国财政部助理部长奈曼共同主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以及美联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等部门参会。双方就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中美经济金融形势与货币政策、金融稳定与监管、证券与资本市场、跨境支付和数据、国际金融治理、金融科技、可持续金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及其他双方关心的金融政策议题进行了专业、务实、坦诚和建设性的沟通。
会议听取了技术专家组的汇报,包括各自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处置机制、金融机构运营韧性、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以及跨境交付金融服务监管等。双方还举行了中美金融工作组框架下首次金融机构圆桌会,与会中美金融机构聚焦可持续金融,分享了各自的经验与做法,并就潜在的合作机遇交流了看法。会议期间,中国人民银行与美财政部就在中美金融工作组框架下加强中美金融稳定合作签署了换文,互换了金融稳定联络人名单,旨在出现金融压力事件和金融机构运营风险时双方金融管理部门能够保持及时、畅通的联络渠道,减少不确定性。中国人民银行还就有关问题向美财政部提出了关切。双方同意继续保持沟通。
(来源:央行网站)
【欧盟】
欧盟酝酿对外投资限制措施
针对欧盟正在酝酿的对欧洲资本投资于外国半导体、人工智能和生物技术公司的审查计划,欧洲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 Europe)近日发出警告。欧洲半导体产业协会在声明中表示,欧洲半导体企业必须尽可能自由地作出投资决策,否则就有可能失去灵活性和关联性。这不是欧洲半导体产业协会第一次对欧盟发出警告。今年3月,针对欧盟年初出台的“经济安全一揽子计划”,该协会就表明立场,称欧盟在对外国投资实施额外的出口管制政策之前应更加谨慎。据悉,欧盟正考虑在上述一揽子计划中审查欧盟企业对外投资,预计最快将于2025年就这些拟议规则作出决定。
(来源:第一财经)
中企积极应对欧盟生物柴油关税
8月16日,欧盟开始对中国生物柴油征收12.8%至36.4%的临时反倾销税。据路透社报道,有生物燃料企业高管表示,一些较大的生产商正瞄准中国和新加坡的船用燃料市场,以降低欧盟保护政策的影响。
根据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EBB)统计,欧盟目前八成以上的生物燃料原料依赖进口,中国企业2023年向欧盟出口了180万吨左右的生物柴油。根据中国海关数据,荷兰是2023年最大的进口国,占到中国对欧盟生物柴油出货量的84%,其次是比利时和西班牙。提出申诉的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声称,大量来自中国的生物柴油对欧盟的生产造成了影响。过去两年,欧洲生物燃料市场价格从每吨2250欧元暴跌至1100欧元,对当地生产造成了一定冲击,EBB将多家欧盟生产商项目的停摆归咎于中国,并称:“虽然中国的进口不是做出这些决定的唯一原因,但这加剧了当地生产商面临的困难。”
2023年10月,EBB向欧盟委员会提起反倾销投诉,并于去年12月展开调查。欧盟委员会也表示,生物柴油方面,欧盟内部消费量的温和增长与进口量的激增不相称。据报道,此次加征的临时关税预计会持续到2025年2月,届时将确定为期5年的最终反倾销税。根据欧盟委员会此前公布的反倾销初裁结果,中国3家公司将面临12.8%至36.4%的关税,其中包括怡斯莱集团(12.8%),卓越集团(25.4%)和嘉澳集团(36.4%),其他合作公司将面临23.7%的关税,其他公司将被征收36.4%的临时反倾销税。尽管欧洲利益相关者希望,这些措施能为欧盟内部的生产商带来亟需的刺激和投资确定性,但欧盟委员会发现,不少大型生产商正纷纷缩减投资。
欧盟初裁结果宣布之后,国内多家企业也发布公告表示欧盟这一措施对自身业务“总体影响有限”。7月26日,卓越新能表示,目前和律师团队已着手准备,将在初裁结果公布之后进行申诉听证,争取获得更低关税,同时,卓越新能开始进行海外部署;嘉澳环保也发布公告表示,此次欧盟加征临时性关税对其生物柴油出口欧盟市场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总体影响有限,该公司目前正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海能新科则表示,此次临时反倾销税对企业造成阶段性的不利影响,但总体影响有限。目前,该公司正积极开发欧盟以外的市场。
(来源:环球时报)
【其他】
加拿大将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加征100%关税
在研究了美国和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关税的样本后,8月26日,加拿大总理特鲁多26日表示,将对自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钢铝产品采取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这是全球从鼓励所有国家开展贸易、竞争和创新,转变为最发达经济体不仅寻求竞争、且试图对他国实施封锁的最新例证。加拿大选择了与美国在汽车政策上保持一致,从10月起,加拿大将对所有中国制造的电动汽车征收100%的附加税,包括电动和某些混合动力乘用车、卡车、客车和送货车。除附加税,加拿大还将继续对进口的中国产电动汽车征收6.1%的“最惠国”关税。关税之外,加拿大政府还计划调整电动汽车获得退税资格的标准,这些退税计划旨在促进零排放汽车的销售。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8月27日就加拿大拟对华电动汽车等商品采取限制措施答记者问时指出,加方宣称支持自由贸易和以世贸组织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却公然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盲目跟随个别国家,宣布将采取单边加征关税措施,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加方此举将扰乱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严重破坏全球经济体系和经贸规则,严重冲击中加经贸关系,损害两国企业利益,影响加消费者福利,破坏加绿色转型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来源:财经杂志)
WTO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
7月30日,WTO发布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面介绍了WTO在2023年及2024年初的活动,回顾了过去一年中的重要事件。总干事伊维拉在报告寄语中指出,今年是WTO成立30周年,WTO持续推动成员利用贸易作为提高生活水平、创造更好就业机会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手段。尽管存在贸易紧张局势、政治不确定性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冲击,但近年来全球贸易一直呈现出显著的韧性。2023年货物和商业服务贸易总额为30.4万亿美元,接近历史最高水平。贸易的未来是服务业、数字化和绿色贸易,而且必须具有包容性。这份年度报告描述了在2023年至2024年2月MC13期间,WTO及其成员如何在所有这些方面取得进展,为未来几年的贸易发展创造有利环境。报告首先总结了WTO过去一年的活动,重点介绍了第十三届部长级会议和WTO在应对全球贸易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方面所做的工作,之后是对WTO各个活动领域的更详细的叙述。
(来源:WTO官网)
加拿大考虑更新出口管制和贸易措施
近日,加拿大政府考虑加强其出口管制、关税和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执法措施,并向公司、贸易团体、学术界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征求关于“在全球经济和贸易挑战背景下促进加拿大经济安全和供应链复原力的潜在强化措施”的意见,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4年9月23日。在发布此次意见征询前,加拿大政府也曾就中国新能源汽车进口征收额外关税或采取其他措施的问题进行磋商并征询公众意见。本次加拿大政府公众意见征询的内容主要包括:
(1)确保加拿大的出口管制法规能够持续应对先进军民两用技术出口给国家安全带来的风险,考虑在进出口管制清单中新增额外的“关键或战略物项”以确保对重要物项的持续监管;
(2)考虑修订或增加授权,以对“关键或战略部门的某些产品”征收出口关税或实施出口限制,考虑对关键矿产等特定行业进行专项立法等;
(3)强化特定产品的供应链,通过限制或激励措施减少供应链中存在风险的产品,通过促进相关投资活动提升供应链复原力等。
(来源:央视新闻)
英国将于2025年提出立法建议用以规范ESG评估者
据外媒2024年8月8日报道,英国将于2025年提出立法建议,对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绩效的评级机构进行监管。目前,英国要求本国ESG评级机构遵守自愿行为准则。在欧盟出台强制性规则之前,这被视为快速规范ESG评估机构的方法。英国财政部长Rachel Reeves称,英国希望通过解决ESG评级机构评级缺乏透明度的问题,巩固英国在可持续金融领域的世界领导地位。Rachel Reeves已要求英国财政部回应行业内针对ESG评级机构监管制度提出的咨询,并表示财政部会于2025年提出立法建议,通过法律对ESG评级机构进行监管。英国财政部表示,该法律将与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提出的关于ESG评级的建议保持一致。英国可持续投资与金融协会(UKSIF)表示,当前不同的ESG评级机构有时对同一家公司做出大相径庭的评级,会给投资者造成困扰,加强对ESG评级机构的监管可能会遏制该种情况的发生。
(来源:路透社)
英国将于2025年提出立法建议用以规范ESG评估者
据外媒2024年8月8日报道,英国将于2025年提出立法建议,对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绩效的评级机构进行监管。目前,英国要求本国ESG评级机构遵守自愿行为准则。在欧盟出台强制性规则之前,这被视为快速规范ESG评估机构的方法。英国财政部长Rachel Reeves称,英国希望通过解决ESG评级机构评级缺乏透明度的问题,巩固英国在可持续金融领域的世界领导地位。Rachel Reeves已要求英国财政部回应行业内针对ESG评级机构监管制度提出的咨询,并表示财政部会于2025年提出立法建议,通过法律对ESG评级机构进行监管。英国财政部表示,该法律将与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提出的关于ESG评级的建议保持一致。英国可持续投资与金融协会(UKSIF)表示,当前不同的ESG评级机构有时对同一家公司做出大相径庭的评级,会给投资者造成困扰,加强对ESG评级机构的监管可能会遏制该种情况的发生。
(来源:路透社)
俄政府将汽油出口禁令延长至年底
俄罗斯政府网站14日发布消息说,俄政府13日通过决议,将汽油出口禁令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决议,俄政府作出这一决定是为了在季节性需求依然存在和炼油厂进行定期维修期间,维持燃料市场的稳定局面。俄政府今年2月底出台法令,规定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禁止汽油出口,以在国内需求增加时保持市场稳定。5月20日至7月底,由于国内车用汽油市场饱和,并防止个别企业炼油量减少,俄政府决定临时解除这一禁令。
(来源:新华网)
沙特宣布新投资法
ZAWYA新闻网8月11日报道,沙特投资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经该国内阁会议批准的新投资法。新修订的法律明确投资者将享有法治公平的待遇、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管理投资和资金转移的自由,将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纳入统一的法律框架,与国际先进做法保持一致。该法还在注册流程、公平竞争、争议解决等方面做出规定。投资大臣哈立德·法利赫表示:“新投资法表明,沙特致力于为投资者营造友好、安全的环境,推动经济增长,并提升沙特作为全球首要投资目的地的地位。”沙特近年来推出的有利于投资的法律包括《民事交易法》《私营部门参与法》《公司法》《破产法》和经济特区管理办法等。新法规由沙特阿拉伯投资部(MISA)制定,将于2025年起生效。
(来源:驻沙特阿拉伯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03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信息
美国通报了1项乘员碰撞保护装置相关措施
2024年8月23日,美国通报了1项乘员碰撞保护装置相关措施,通报号为G/TBT/N/USA/1666/Add.1。该措施修订了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No.208“乘员碰撞保护”,更新了附录A-1中列出的儿童约束系统(CRS)。
通报成员:美国
通报号:G/TBT/N/USA/1666/Add.1
涉及领域:乘员碰撞保护装置
批准日期:2024年8月22日
拟生效日期:2024年10月21日
评议截止日期:不适用
美国通报了1项关于某些化学物质(24-1.5e)的重要新用途规则
2024年8月21日,美国通报了1项关于某些化学物质(24-1.5e)的重要新用途规则,通报号为G/TBT/N/USA/2138。拟议法规-EPA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对化学物质提出了重要新用途规则(SNURS),这些化学物质是生产前通知(PMNS)和微生物商业活动通知(MCAN)的对象,并且是根据TSCA发布的命令的对象。重要新用途规则要求打算制造(法规规定包括进口)或加工任何这些化学物质的人员,在开始被该规则指定为重要新用途的活动前至少90天通知环保署。要求的通报启动了EPA对该化学物质使用状况的评估。此外,在EPA对所需通报进行审议、对该通报做出适当决定并采取该决定要求的行动之前,重大新用途的制造或加工不得开始。
通报成员:美国
通报号:G/TBT/N/USA/2138
涉及领域:特定化学物质
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评议截止日期:2024年9月19日
内容根据《深圳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贸易相关措施与法律服务周报》和相关网络素材汇总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