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涉诉!美国337专利大棒再次挥向深圳电池
2024年9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出通知,就一周前收到的“某些可充电电池及其组件”的投诉,征集与公众利益有关的意见。2024年9月12日,美国公司LithiumHub, LLC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了针对13家企业的337调查投诉,指控这些企业进口到美国的可充电电池及其组件侵犯了其两项美国专利(US9,412,994和US9,954,207)。其中包括五家中国公司,其中4家为深圳企业。
“337”调查,又叫专利大棒,一旦对美出口企业败诉,轻则支付高昂律师费用,重则产品永远退出美国市场。而根据历史数据显示,应诉中国企业在337调查中最终被认定不侵权的概率仅约5.2%。
此前,2021年3月在应急启动电源,ITC立案调查涉及包括华思旭(Shenzhen Carku Technology Co., Ltd., 简称“Carku”,现已胜诉)在内的44家企业,其中13家为中国企业。
此次美国再次挥动337调查,或从侧面反映反映了美国市场对“电池”产品的重视。涉事企业分别为:
瑞莱昂(深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7年7月17日,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电池、新能源电子产品的开发及购销;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深圳市逸尘运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于2015年04月21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锂电池,锂电池组,电动汽车配件,充电器,逆变器,太阳能配件,保护板,电动车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等。
深圳市朗泰沣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6年11月9日,专业生产磷酸铁锂和锂离子电池,产品涉及高尔夫球车,巡逻车,自驾驶洗地车,基站,UPS,路灯,便携式电源,家庭储能及其他民用3C领域,产品远销美国,欧洲,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印度及其他东南亚地区。
Shenzhen LiTime Technology Co., LTD
成立于2020年3月5日,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网络设备、摄影器材、3C产品、家用电器、智能家居用品、音响设备、数码产品、通讯设备、电脑设备、制冷设备、五金制品及周边产品的销售;服装配饰、鞋帽、纺织品、日用品、珠宝饰品、美容产品、美发产品、化妆品、家居产品、手表、玩具、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宠物用品、皮革制品、运动器材、汽车配件的研发与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如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7年10月12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技术的技术研发;光伏产品、太阳能设备及其配件、电子产品的研发、上门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合同能源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及其辅助设备、光伏产品、机械设备及其配件、太阳能设备及其配件、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等。
在这次投诉中,LithiumHub, LLC不仅向ITC提出了337调查申请,还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地方法院对上述五家中国公司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寻求损害赔偿。这表明原告希望通过双重法律途径来保护其专利权,一方面通过ITC的禁令将被诉产品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另一方面通过地方法院的诉讼来获得经济赔偿。本案涉及锂离子电池有效故障检测和校正的控制电路技术。
助力企业维权,协会在行动
此次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针对中国五家企业的337调查案件,再次凸显了全球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这个情况适用到其他领域,那对便携式储能会产生很大影响。
随着全球电池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企业在专利保护和维权方面面临更大挑战。不仅仅是美国市场,今年5月,LG新能源和松下宣布组建一个庞大的动力电池专利池,代理该专利业务的Tulip Innovation表示,这是迄今为止电池行业最大的专利组合。这一举措反映了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必须提高应对能力。
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一直在积极行动,发布了电化学储能专利导航,得到了比利时、德国、匈牙利等海外政府机构、高校和产业的关注,搭建了国际合作平台。协会作为政企之间的桥梁,高度重视行业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发展,成立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站,并与南山法院成立并运营全国首个新能源电池行业诉源治理非诉解纷中心,为企业提供各类诉求维权援助。
这些举措不仅帮助我国电池行业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也在深圳打造引领型高质量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高地和知识产权标杆城市中贡献了一份力量。
在当前国际市场专利纠纷频发的大背景下,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将继续密切关注此类案件的发展动态,及时跟进相关企业的维权进展。针对此次337调查,协会已第一时间与企业沟通,将积极与企业一道梳理评估相关法律事实和证据,开展应对工作。
协会计划加强与国际法律机构的合作,特别是与美国的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为会员企业提供更加专业的应诉服务,确保企业在337调查过程中能够有效应对并维护自身权益,帮助企业不仅在应对调查中积极防御,还将研究可能的反制措施,结合国内外的法律资源,争取在国际市场中实现合法维权,确保企业利益最大化。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其主要目的是禁止进口产品和进口后在美国销售产品中的不公平行为及不公平措施。
具体来说,337调查通常涉及以下几种不公平行为:
专利侵权: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的专利权。
商标侵权: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的商标权。
版权侵权: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的版权。
商业秘密侵权:进口产品涉及侵犯商业秘密。
虚假广告:进口产品在广告中存在虚假宣传。
垄断行为:进口产品涉及垄断行为。
当事人(即因不公平进口行为而利益受损的一方)可以申请发起337调查。如果调查结果确定申请方控诉的不公平行为属实,ITC有权发布相应的制裁措施,例如有限排除令或普遍排除令,禁止相关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事实上,许多贸易专家认为,337调查的本质是美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地企业而设定的贸易保护措施,同时它也是美国企业阻止竞争对手进入美国市场最经济、最省时的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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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企业切实应对美国337调查及其平行诉讼,增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能力,在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由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办,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承办,组织召开了此次美国337调查及地方法院平行诉讼的应对指导会议。